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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大同區行政中心地下停車場備有便民洽公停車位13格,身心障礙車位2格,孕婦專屬車位1格,合計16格車位,行政中心前(昌吉街上)設機車停車位82格,供民眾洽公使用。鑑於本區行政中心停車位數量有限,並節省您洽公時間,請多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前來洽公。

一、本所便民洽公機車格:行政中心前(昌吉街上)設機車停車格82格。

二、本所便民洽公汽車格:

(一)車位數量:16格停車位(含2個身心障礙停車位、1個孕婦專屬車位)

(二)收費標準:

1、30分鐘以下者:免費。

2、逾30分鐘至1小時:30元。

3、逾1小時:每30分鐘收費40元。(30分鐘以下,以30分鐘收費,依此標準累計停車費)。

(三)停車卡使用方式:

洽公民眾洽公完畢後,請承辦人員於停車卡蓋章,離開停車場時繳交停車場管理人員,依洽公便民停車收費標準繳費(歡迎使用悠遊卡繳費)。

三、車位額滿時,周邊收費停車場:

(一)揚雅立體停車場:位於大龍街136號。

(二)臺北市大同運動中心地下停車場:位於大龍街51號地下3樓。

四、本區行政中心地下停車場夜間開放受理一般民眾租用,限本區區民承租,停車種類及車輛數為小型車12輛,每月租金新臺幣1,200元,每車每次計收6個月新臺幣7,200元,出租車位每年12月份公告抽籤一次,使用權為1年(113年度已出租完畢)。

停車場使用負責單位:秘書室 承辦人:謝文皓 電話分機:2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