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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用內容:受理民眾申請閱覽、抄錄或複製檔案。
應用範圍:本所保管之機關檔案。
受理時間:星期一~星期五上午8:30至下午5:30
受理單位:請至相關承辦課室之服務櫃檯辦理申請檔案開放應用事宜。
其他事項:請參閱附件「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大專院校檔案開放應用要點」。

機關檔案目錄查詢(開啟新視窗)

※有關「檔案應用」相關表單請至「市民服務大平臺(開啟新視窗)下載。

※相關網站連結
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(開啟新視窗)
國家檔案資訊網(開啟新視窗)
檔案資源整合查詢平台(開啟新視窗)
檔案樂活情報(開啟新視窗)

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大專院校檔案開放應用要點(開啟新視窗)
 

單位:秘書室 電話分機:23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