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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113年下半年度大同區各區民活動中心場地申請使用範圍、用途、時間、提供申請使用對象及多人申請同一場地之使用優先順序

(1)5/1(三)~5/3(五)上午9時至12時 (中午休息),下午1時30分至5時,為定期使用之受理期間,請臨櫃辦理送件。

(2)公務保留時段、申請表單及相關注意事項及期程請參閱附件。

(3)如有任何問題,請洽劉小姐25975323#616,謝謝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