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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影像大同」攝影比賽,4/15開始徵件!

一、活動名稱:臺北市大同區公所「影像大同」攝影比賽。

二、徵件主題:拍攝地點限於「臺北市大同區」。大同區之宗教建築、宗教慶典活動、城市人文風景等。

三、徵件期間:自113年4月15日至113年7月31日(以郵戳為憑)。

四、徵件方式:本次比賽採2次初選、1次決選。2階段初選可分開投稿,合計最多投稿2張。

五、作品規格:輸出短邊8吋之實體照片,長邊可按作品欲表達之意念自行裁切,勿裝裱。

六、參賽費用:報名免費,但沖印、列印及郵寄等費用皆由參賽者自理。

七、獎勵:

(一)金獎1名:獎金新臺幣15,000元,獎座1只。 

(二)銀獎2名:獎金新臺幣10,000元,獎座1只。

(三)銅獎3名:獎金新臺幣5,000元,獎座1只。

(四)佳作30名:獎狀1張,佳作禮1份。 

八、繳交地點:郵寄或親送至臺北市大同區公所人文課(地址:103026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,上班日8:30~17:30)。

九、聯絡方式:臺北市大同區公所人文課,承辦人:陳先生。(02)2597-5323分機802。

十、活動訊息敬請關注「當我們同在一起(臺北市大同區公所)」臉書粉絲專頁。

十一、活動詳細資訊請參考活動簡章。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有修改章程之權利,修改後之章程將公於臉書官網,不再另行各通知。